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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瑞论合理使用中西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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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1

临床如何合理使用中西药,甚为重要,下面分两个方面加以论述。


(一)协同增效,减少毒性


1.清热解毒类大青叶板蓝根鱼腥草蒲公英、银花、黄芩中药:与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等联合应用,可促进中性粒细胞的随机移动和趋化性,以增强消炎作用,减少毒副作用。


2.穿心莲:与雷米封合用,较单用为佳;蟾酥朱砂、公丁香:合雷米封治疗淋巴结核疗效增加;柴胡连翘赤芍板蓝根红花甘草等疏肝理气,活血解毒法配方与抗结核药雷米封、利福平等合用,可减少对肝脏的损害。


3.川芎红花:与喜树碱合用,可增加抗癌作用。小柴胡汤人参汤:可改善自力霉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厌食等症;十全大补汤:可改善利福平引起的白细胞减少;核桃、青皮:与环磷酰胺合用可升白细胞、促进新陈代谢;白芨、海螵蛸:与5-氟尿嘧啶、环磷酰胺合用,可稳定血象、减少肠道反应。


4.甘草甘草人参汤:可降低链霉素的毒性,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者可减少毒副作用;黄精:与链霉素合用可预防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引起的神经损害;生地知母甘草:可减少皮质激素的副作用。


5.珍珠粉:与氯丙嗪合用可减轻对肝脏的损害,改善肝功能;酸枣仁:与戊巴比妥钠合用,其所含的黄酮类物质可延长戊巴比妥钠的睡眠作用。


6.麻黄:与苯海拉明合用,治疗哮喘有协同作用。


7.丹参丹参注射液与庆大霉素合用可降低庆大霉素的毒性;与肝素合用,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可明显改善血凝,优于二者合用;与氯丙嗪、眠尔通、巴比妥类合用,可增加其中枢抑制作用;复方丹参注射液与硫酸镁合用,治疗偏头痛效佳,尤以血管性头痛者为佳;与抗生素合用可增加抗炎活性;与阿斯匹林合用,治疗心肌梗塞,抗凝血、改善血粘度有协同作用;与喜树碱、环磷酰胺等合用,可提高抗肿瘤的效果(丹参可降低纤维蛋白网络的形成,从而使化疗药物及免疫活性物质易于进入肿瘤组织内部,起到抗肿瘤作用);丹参注射液与低分子右旋糖苷、能量合剂同用,可提高心肌梗塞的抢救成功率。


8.人参附子:与阿拉明、多巴胺等升压药合用,不仅能增加升压作用,而且可减少对升压药的依赖(如参附注射液)。


(二)拮抗降效,增加毒性


1.理化性配伍禁忌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药物配伍时常会引起物理、化学变化。


(1)龙胆酊:用龙胆大黄合剂等苦味健胃药时,不能同时服用蜂蜜饴糖大枣甘草等甜味中药,以防甜味掩盖了苦味,降低其健胃作用。含大黄的中成药:如新清宁片麻子仁丸牛黄解毒片等,不宜与多酶片、乳酶生、胃蛋白酶合剂一起服用,因大黄通过吸附和结合作用,使酶类药物的消化作用明显降低;与此同时,含有酶类的中成药如六神曲麦芽浸膏等也会被药用炭片类吸附而降效;山楂丸、保和丸五味子糖浆等,均不宜与小苏打等碱性药物同服,因为酸碱中和,降低药物的疗效;中药炒炭类如蒲公英荷叶炭、煅瓦楞子等,也不宜与酶类制剂、生物碱药物同用。


(2)甘草及其制剂不宜与碱性强的生物碱(利血平等)和抗生素等同服,因甘草遇生物碱易发生沉淀;海澡、昆布可使雷米封失去抗结核作用;含有石膏海螵蛸赤石脂滑石粉、明矾的中成药如防风丸、解肌宁嗽丸、橘红丸、追风丸牛黄解毒丸等不宜与四环素、雷米封等同服,因同服易形成不宜吸收的络合物,而使抗菌效能降低;含有机酸的中药及其制剂如五味子、山萸肉、山楂乌梅等不宜与红霉素口服剂同用,因红霉素在碱性条件下抗菌力强,在pH<4时几乎无效;上述有机酸类中药也不宜与氨茶碱、胃舒平等碱性药同用,否则易发生酸碱中和反应。


(3)朱砂安神丸,不宜与碘化钾或巴氏合剂同服,以免生成刺激性较强的物质而导致医源性肠炎。


(4)含碱性的中成药如梅花点舌丹、婴儿散不宜与左旋多巴同服,否则生成无活性的黑色物质,从而降低其治疗作用。


2.药理性配伍禁忌


(1)磺胺类抗菌素与含有机酸类如乌梅、山萸肉、生山楂中药糖浆剂配伍时,由于有机酸可对抗碱化尿液,增加其肾毒性;茵陈与链霉素联合治疗胆囊炎,可降低甚至抵消链霉素的疗效;犀角珍珠牛黄至宝丹等不宜与黄连素同服,因黄连素与犀角珍珠中所含的蛋白质及水解物多种氨基酸产生拮抗作用,使疗效降低。


(2)甘草其主要成分为甘草甜素与甘草次酸,具有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禁与药理作用相反的噻嗪类利尿药、降血糖药胰岛素同用;同理,中药鹿茸也禁与降糖药同用;也不宜与水扬酸衍生物合用,以免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中药酒剂,若与胰岛素等降糖药同用,可致低血糖。


(3)麻黄与氨茶碱治疗支气管哮喘的机理相同,一般不宜同用;牛黄或含牛黄的中成药,可增加水合氯醛、乌拉坦、吗啡、苯巴比妥等中枢抑制作用,不宜同用;桃仁、苦杏仁白果等含氰甙的中药及其制剂不能与麻醉、镇静、止咳等西药同用,以免引起严重的中枢抑制。


(4)丹参不宜与抗酸药如氧化镁、硫酸钙、胃得乐、复方氧化镁合剂等同服,因丹参主要活性物质为丹参酮甲、乙、丙等,可与抗酸的金属离子产生结合,形成螯合物而影响疗效;丹参不宜与止血药合用,因丹参可增强纤溶活性,与抗纤药相拮抗;丹参不宜与麻黄碱、山梗菜碱、维生素B1 、B6合用,因其所含的水溶性成分如儿茶酚酸活性物质具鞣酸的特性,二者发生结合,降低疗效;丹参不宜与雄激素类药物合用,因丹参酮具有对抗雄激素的作用;丹参不宜与阿托品合用,因丹参中的降压成分能被阿托品所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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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秋贵 张根腾 魏淑兰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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