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国美论脉诊
总 述
病之显于色者,望而知之,发于声者,闻而知之,现于证者,问而知之,惟变于脉,则必有赖于切。切虽居四诊之末,然病势之浅深,邪正之盛衰,均可验之。以脉乃血之隧道,气息应焉。脉不自行,随气而动,气血异体,得脉而后偕行,是脉与气血息息相关,而气血又必内根外达。无病之人,脏腑安和,气血充畅,脉自和缓,医者切之,但觉不浮不沉,不疾不徐,来去从容,软滑流利,呼吸定息,脉来五至,是谓有胃气之平脉。若病邪扰及气血,则脉亦随之变幻,更视其所扰之脏不同,而脉变之部位亦异。
寸关尺之脏腑对应
古人遍诊求之,即探其病邪之所侵袭也。今乃独取寸口者何?以寸口为脉之大会,虽属肺之动脉,而各脏之气血实终始于此,故各脏有病亦能分部以候之。《难经》分部以掌后高骨定为关部,从关上至鱼际为寸,下至尺泽为尺,左右三部各配脏腑。《经》云: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也;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各从其类,理所宜然。是以寸脉居上,左应心而右应肺;关脉居中,左应肝而右应脾;尺脉居下,左应肾而右应命门。其分左右者,天一生水,宜配在左,火为地二,宜配在右。水生木,木生火,故心、肝、肾均位于左;火生土,土生金,故脾、肺、命门均位于右。腑则各从其脏以配次之,小肠为心之腑,膻中即心包络,均配左寸;大肠为肺之腑,胸中为肺之宫城,均配右寸;胆从肝配在左关,胃从脾配在右关;膀胱从肾配在左尺,三焦根于肾系,从命门配在右尺。然小肠有时亦诊于左尺,大肠有时亦诊于右尺者,以腑病或受于脏,或由自招。受于脏者,如心移热于小肠,肺移热于大肠之类,其脉自应于寸;由自招者,本腑之气偏亢,病在下焦,非由上焦传来,其脉则应于尺。是两腑配于寸者,以病机之表里相通;配于尺者,以其所居在下。
昔贤论此,言人人殊,今遵唐氏之说,既不违脏腑相从之义,亦不背亲上亲下之理。证之事实,例所恒有,足征取脉虽在寸口,而脏腑无不备应,越入立法之精,宜乎后人宗之矣。以上仅就脉之原理、部次而言其大概。
切脉之法
至于切脉之法,则男先左而女先右,令仰其掌,医者以左切右,以右切左,必先以中指从高骨对面定得关位,却下前后二指,身长者下指宜疏,身短者下指宜密。初则同以三指轻着皮肤,以候浮部,谓之曰举;次则稍按,不轻不重,委曲求之,以候中部,谓之曰寻;次则重按取之,以候沉部,谓之曰按,此所以察其大纲,而后逐指单按,更分别候其浮、中、沉以消息之,察知何部有异,便属何脏有病,三部力候,即此之谓。三指齐按,固不若独指之无章带而别有低昂也。虽然方寸之地,微末之动,而欲以此明万病,果何道以致之乎?必也虚静凝神,先调己息,且必以指目按其脉脊。指目云者,乃指端稜(同棱)起如线状之地,感觉最灵之处,以此切脉,而后跃然指下,了然胸中,如目之视物,妍媸必辨,古称诊脉为“看脉”。《经》称“持脉有道,虚静为保”,良有以也。否则三指一按,虚应故事,指下已自模糊,尚何从知其病之所属哉?切法之不可不明,关系如此。尤有进者,切法既详,固可因切知脉,然必更明脉之种类,乃能察脉穷病。
脉之种类
夫脉之种类多矣,有平脉、病脉两大端。平脉分四时、五脏、老少、男女,病脉亦分二十八种之多。本篇论病,平脉姑且从略,病脉惟何絜其纲领?曰浮、沉、迟、数而已。以病虽千变,不出表里、寒热、虚实。切脉者,浮以候表,沉以候里,迟以候寒,数以候热,四者有力为实,无力为虚。余则如洪、虚,散、芤、濡,微、革七脉,均从浮以得之,主病虽各不同,未尝不可统之于浮也。伏、牢、实、弱、细则统于沉。缓、涩、结、代则统于迟。滑、紧、促、动、疾则统于数。惟长、短、弦三脉,既不专属浮沉之脉候,亦不专属迟数之脉息。更有孕妇、婴儿之脉,有其象而非其病;以及绝脉之垂危,怪脉之乖乱,均非常例,未可统属四纲,故另详之。
且四纲之中,亦有常变之殊,如浮虽属表,但阴虚血少,中气亏损者,亦必浮而无力;沉虽属里,但表邪初感之深者,寒束皮肤,脉不能达,亦必沉紧;数虽为热,然亦有病愈虚而数愈甚者;迟虽为寒,然亦有里热结实而迟有力者,皆不可以概论。又凡真寒假热,真热假寒,大虚似实,大实似虚,脉证相悖者,即当辨其同中之异,此处一差,生死反掌。若徒拘于“有是脉即有是病”之常理,草草立方,号称知脉,其实较之不知脉者,厥敝尤甚,故医者先须理会脉之大纲,又必洞明常变。
切脉一道,亦云难矣,每见精斯道者,平病吉凶,莫不凭脉立断,曾不小觉其难。他人视之,以为神乎其技,其实不外从胃气之多少存亡,脉之有根无根以断之。盖根乃先天之所系,有根之脉,浮寸虽无,沉尺不散。病邪虽重,而其先天之根尚未败绝,犹树之枝叶虽伤,根蒂未坏,尚可望有生机,如是者吉,反是者凶。胃气为后天之所本,赖以资生,胃气充实,脉自和缓而为平人,胃气少者,病脉以呈,胃气全无,真脏脉现,各脏无所禀受,脉亦无自而生,不死何待?至若病邪夹杂,数脉相兼而互见者,则合而断之。果能如是推求,平、病、吉、凶,有不了如指掌者乎?窃观刘以仁先生所编《脉法条辨》一书,脉状主兼,分析简明,常、变、吉、凶,亦皆略具,故录其原文于后,俾学者于此求之,庶几切诊之道,于斯备矣。
脉诊提纲
浮、沉、迟、数,四字提纲,余脉廿一,纲下分详。洪、虚、散、芤、濡、微与革七般脉形,浮候可得;沉统伏、牢、实、弱与细;迟统缓、涩、结、代同至;数统滑、紧、促、动与疾。四脉立纲,条缕斯晰。外有三脉,长、短与弦。纲领脉内,随处详勘。
浮脉揭领
浮脉法天,轻手可得,泛泛在上,如水漂木。有力洪大,来盛去悠;无力虚大,迟而且柔;虚极则散,涣漫不收;有边无中,其名为芤;浮小为濡,绵浮水面;濡甚则微,不任寻按;更有革脉,芤弦合看。
沉脉揭领
沉脉法地,如水投石,沉极为伏。推筋着骨。有力为牢,大而弦长;牢甚则实,愊愊而强;无力为弱,柔小如绵;细直而软,如蛛丝然。
迟脉揭领
迟脉属阴,一息三至。缓脉和匀,春柳相似;迟细为涩,往来极滞;结则来缓,止而复来;代亦来缓,止数不乖。
数脉揭领
数脉属阳,—息六至。往来流利,滑脉可识;有力为紧,切绳极似;数时一止,其名为促;数如豆粒,动脉无惑;外有疾脉,七至八至;脉号离经,例在不治。
按:以上四脉乃李君仕材所撰。以浮、沉、迟、数揭领,而分统二十一脉于领下,头绪秩然。至长、短、弦三脉,未便分寄,则另录附纲领诸脉后焉,次序如下。
体象:浮在皮毛,如水漂木,举之有余,按之不足。
主病:浮脉为阳,其病在表。寸浮伤风,头痛鼻塞。左关浮者,风在中焦;右关浮者,风痰在膈。尺部得之,下焦风客,小便不利,大便闭结。
兼脉:无力表虚,有力表实。浮紧风寒,浮迟风湿,浮缓中风,浮数风热,浮涩血伤,浮芤失血,浮滑风痰,浮洪热极,浮虚暑惫,浮濡气歉,浮弦风饮,浮散感竭。
洪脉
体象:洪脉即大,状如洪水,来盛去衰,滔滔满指。
主病:洪为盛满,气壅火亢。左寸洪大,心烦舌破;右寸洪大,胸满气逆。左关见洪,肝木太过;右关见洪,脾土胀热。左尺洪兮,水枯便难;右尺洪兮,龙火燔灼。
虚脉
体象:虚合四形,浮大迟软,及乎寻按,几不可见。
主病:虚主不足,又主伤暑。左寸心亏,惊悸怔忡;右寸肺亏,自汗气怯。左关肝伤,血不营筋;右关脾寒,食不消化。左尺水衰,腰膝痿痹;右尺火衰,寒疝蜂起。
体象:散脉浮乱,有表无里,中候见空,按之绝矣。
主病:散脉本伤,见则危殆。左寸之散,怔忡不寐;右寸之散,自汗淋漓。左关之散,当有溢饮;右关之散,脾满蛊疾。居于左尺,北方水竭;居于右尺,阳消命绝。
芤脉
体象:芤脉大软,旁有中空,浮沉可得,状若慈葱。
主病:芤主失血,三部不同。左寸之芤,心血不足;右寸之芤,肺病吐衄。左关之芤,肝血不藏;右关之芤,肠胃痈疡。左尺芤者,溺血崩滑;右尺芤者,便血常觏。
体象:濡脉细软,按之不得,如水上沤,如水中帛。
主病:濡主阴虚,髓绝精伤。左寸见濡,健忘惊悸;右寸见濡,肺虚自汗。左关逢之,血不营筋;右关逢之,脾气湿浸。左尺得之,精血枯竭;右尺得之,真火败绝。
体象:微脉无力,细软有别,似有似无,欲绝不绝。
主病:微脉模糊,气血大衰。左寸惊悸,右寸气促。左关寒挛,右关胃冷。左尺得微,髓绝精枯;右尺得微,阳衰命绝。
体象:革大弦急,浮取即得,按之乃空,浑如鼓革。
主病:革主表寒,亦主中虚。左寸之革,血虚心痛;右寸之革,金衰气壅。左关遇之,疝瘕为祟;右关遇之,土虚为痛。左尺诊革,精空可必;右尺诊革,殒命为忧。女人得之,半产漏下。
沉脉(统伏、牢、实、弱、细五脉)
体象:沉行筋骨,如水投石,按之有余,举之不足。
主病:沉脉为阴,其病在里。寸沉气短,胃痛引胁,或为痰饮,或水与血。关主中寒,因而痛结,或为满闷,吞酸筋急。尺主背痛,亦主腰膝,阴下湿痒,淋浊痢泄。
兼脉:无力里虚,有力里实。沉迟痼冷,沉数内热,沉滑痰饮,沉涩血结,沉弱虚衰,沉牢坚积,沉紧冷痛,沉缓寒湿。
体象:伏为隐伏,更下于沉,推筋着骨,始得其形。
主病:伏脉为阴,受病入深。伏犯左寸,血郁之症;伏犯右寸,气郁之疴。左关值伏,肝血在腋;右关值伏,寒凝水谷。左尺伏见,疝瘕可验;右尺伏见,少火消散。
牢脉
体象:牢在沉兮,大而弦实,浮中二候,了不可得。
主病:牢主坚积,病在乎内。左寸之牢,伏粱为病;右寸之牢,息贲可定。左关见牢,肝家血积;右关见牢,阴寒癞腹。左尺牢形,奔豚为患;右尺牢形,癥瘕痛甚。
实脉
体象:实而有力,长大而坚,应指愊愊,三候皆然。
主病:血实脉实,火热壅结。左寸心病,舌强气涌;右寸肺病,呕逆咽疼。左关见实,肝火胁痛;右关见实,中满气疼。左尺见之,便闭腹痛;右尺见之,相火亢逆。
兼脉:实而且紧,寒积稽留;实而且滑,痰凝为祟。
弱脉
体象:弱脉极软,按之无力,浮取不见,沉取乃得。
主病:弱为阳陷,真气衰弱。左寸心虚,惊悸健忘;右寸肺虚,自汗少气。左关木枯,筋胁之病;右关土寒,水谷之疴。左尺弱形,痼冷可征;右尺弱见,阳陷可验。
细脉
体象:细直而软,累累萦萦,状如丝线,较显于微。
主病:细主气衰,诸虚劳损。细居左寸,心神不寐;细居右寸,呕逆气怯。细入左关,肝阴气竭;细入右关,膈间为殃。左尺若细,泻痢遗精;右尺若细,下元冷惫。
迟脉(统缓、涩、结、代四脉)
体象:迟脉为阴,象为不及,往来迟慢,三至一息。
主病:迟脉主脏,其病为寒。寸迟上寒,心痛气凝;关主中寒,瘕结挛筋;尺迟火衰,溲便不禁,或病腰足,疝痛牵阴。
兼脉:有力积冷,无力虚寒。浮迟表寒,沉迟里寒,迟涩血少,迟缓寒湿,迟滑胀满,迟微虚极。
缓脉
体象:缓脉四至,往来和匀,微风轻飐,杨柳初春。
主病:缓为胃气,不主于病,取其兼见,方可断症。淫缓伤风,沉缓寒湿,缓大风虚,缓细风痹,缓涩脾薄,缓弱气虚。左寸浮缓,风邪所居;右寸涩缓,太阴少气。左关浮缓,肝风内鼓;右关沉缓,土弱湿侵。左尺缓涩,精宫不及;右尺缓细,真阳衰极。
涩脉
体象:涩脉蹇滞,如刀刮竹,迟细而短,三象俱足。
主病:涩为血少,亦主精伤。寸涩心痛,或为怔忡;关涩阴虚,因而中热;右关土虚,左关胁胀;尺涩遗淋,血痢可决。
兼脉:涩而兼大,为有实热;涩而虚软,虚火炎灼。
体象:结为凝结,缓时一止,徐行而怠,颇得其旨。
主病:结属阴寒,亦主凝积。左寸心寒,疼痛可决;右寸肺虚,气寒凝结。左关结见,疝瘕必现;右关结见,痰滞食停。左尺结兮,痿痹之疴;右尺见之,阴寒为病。
体象:代为禅代,止有常数,不能自还,良久复动。
主病:代主脏衰,危恶之候。脾土败坏,吐痢为咎,中寒不食,腹痛难救。两动—止,三四日死;四动一止,六七日死;次第推求,不失经旨。
数脉(统滑、紧、促、动、疾五脉)
体象:数脉属阳,象为太过,一息六至,往来越度。
主病:数脉主腑,其病为热。寸数喘咳,口疮肺痈;关数胃热,邪火上攻;尺为相火,遗浊淋癃。
兼脉:有力实火,无力虚火。浮数表热,沉数里热,阳数君火,阴数相火,左数阴戕,右数火亢。
滑脉
体象:滑脉替替,往来流利,盘珠之形,荷露之义。
主病:滑脉为阳,多主痰液。寸滑咳嗽,胸满吐逆;关滑胃热,壅气伤食;尺滑病淋,或为痢疾,男子浊血,妇人经郁。
兼脉:浮滑风痰,沉滑痰食,滑数痰火,滑短气塞。滑而浮大,尿则阴痛。滑而浮数,中风瘫痪。滑而冲和,娠孕可决。
紧脉
体象:紧脉有力,左右弹指,如绞转索,如切紧绳。
主病:紧主寒邪,亦主诸痛。左寸逢紧,心满急痛;右寸逢紧,伤寒咳嗽。左关浮紧,外伤寒邪;右关沉紧,内伤饮食。左尺见之,脐下痛极;右尺见之,奔豚疝疾。
兼脉:浮紧伤寒,沉紧伤食。急而紧者,是谓遁尸;数而紧者,当主鬼祟。
体象:促为急促,数时一止,如趋而蹶,进而必死。
主病:促脉火亢,亦因血停。左寸见促,心火炎炎;右寸见促,肺鸣咯咯。左关见促,血滞为殃;右关见促,脾宫食滞。左尺逢之,遗滑堪忧;右尺逢之,灼热为定。
动脉
体象:动脉无头,其动如豆,厥厥动摇,必兼滑数。
主病:动脉主痛,亦主于惊。左寸得动,惊悸可断;右寸得动,自汗无疑。左关若动,惊及拘急;右关若动,心脾疼痛。左尺得之,亡精为病;右尺得之,龙火奋迅。
疾脉
体象:疾非经常,形象速亟,七至八至,数至于极。
主病:疾为阳火,其病不一,脉号离经,阴气欲竭;伤寒热甚,脉不忌疾;余病得之,皆为不吉;孕妇将产,又当别论。
以上二十五脉,备列如前。外有长、短、弦三脉,未便分寄于纲领脉下,别录如下。
体象:长脉迢迢,首尾俱端,直上直下,如循长竿。
主病:长主有余,气逆火盛。左寸见长,君火为病;右寸见长,满逆为定;左关见长,木实之殃;右关见长,土郁满闷;左尺见之,奔豚冲竞;右尺见之,相火专令。
体象:短脉涩小,首尾俱俯,中间突起,不能满部。
主病:短主不及,为气虚证。短居左寸,心神不定;短居右寸,肺虚头痛。短居左关,肝有所伤;短居右关,膈间为殃。左尺短时,小腹必痛;右尺短时,其火不降。
体象:弦脉虚滑,如张琴弦,端直以长,指下挺然。
主病:弦为肝风,疟与痰饮。弦在左寸,心中必烦;弦在右寸,胸及头痛。左关弦兮;痰疟癥瘕;右关弦兮,胃寒膈痛。左尺逢弦,饮在下焦;右尺逢弦,足挛疝痛。
兼脉:浮弦支饮,沉弦悬饮;弦数多热,弦迟多寒;弦大主虚,弦细拘急;阳弦头痛,阴弦腹痛;单弦饮癖,双弦寒痼。
绝脉
雀啄连来四五啄,屋漏半日一点落,鱼翔状似鱼尾棹,虾游静中忽一跃,弹石硬来寻即散,搭指散乱为解索。寄语医人仔细看,六脉一见休下药。
怪脉
脉有反关,动在臂后,别由列缺,不干证候。更有鬼脉,乍大乍小,怪而不诞,绝无仅有。
胎脉
妇人停经,或闭或孕,一二月间,指下难明,身病脉和,当作孕论,若脉沉涩,经闭之征。孕脉维何,阴搏阳别;两寸动甚,其胎已结;滑疾不散,胎必三月;但疾不散,五月可决;六七八九,流利和缓;十月离经,产期不远。
小儿脉法
小儿五岁以下,血气未盛,经脉未充,无以别其脉象,故以食指络脉之象彰于外者察之。食指第一节寅位为风关,第二节卯位为气关,第三节辰位为命关,以男女左右为则。纹色紫曰热,红曰伤寒,青曰惊风,白曰疳疾,淡黄隐隐为无病,黑色曰危。在风关为轻,气关为重,命关为危。脉纹入掌为内钩,纹弯里为风寒,纹弯外为食积。及五岁以上,乃以一指取寸关尺之处,当以六至为率,加则为热,减则为寒,皆如诊大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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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国美医学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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