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用法
上七味,以水五升,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备注
各家论述
胃为十二经之主,脾治水谷为卑藏,若婢。《内经》曰:脾主为胃行其津液。是汤所以谓之越婢者,以发越脾气,通行津液。外台方,一名越脾汤,即此义也。
是汤也,名虽越婢之辅桂枝,实则桂枝麻黄之合剂,乃大青龙以芍药易杏仁之变制耳。去杏仁者,恶其从阳而主气也。用芍药者,以其走阴而酸收也。以此易彼而曰桂枝二,即主之以不发汗可知。而越婢一者,乃麻黄石膏之二物,则是寓发于不发之中亦可识也。寓微发者,寒少也。主之以不发者,风多而宿疾在少阴也。
柯韵伯《伤寒附翼》:
考越婢方比大青龙无桂枝、杏仁,与麻黄杏子石膏汤同为凉解表里之剂。此不用杏仁之苦而用姜、枣之辛甘,可以治太阳阳明合病,热多寒少而无汗者,尤白虎汤证背微恶寒之类,而不可以治脉弱无阳之证也。
此方即大青龙汤以芍药易杏仁也。名虽越婢辅桂枝,实则大青龙汤之变制也。去杏仁,恶其从阳而辛散;用芍药,以其走阴而酸收,以此易彼,裁而用之,则主治不同矣。以桂枝二主之,则不发汗,可知越婢一者,乃麻黄石膏二物,不过取其辛凉之性,佐桂枝二以和表而清肌热,则是寓微汗于不发之中,亦可识也。非若大青龙汤以石膏佐麻黄,而为发汗驱热之重剂也。
桂枝二麻黄一汤,治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而无热多寒少,故不用石膏之凉也。桂枝麻黄各半汤,治如疟状,热多寒少,而不用石膏,更倍麻黄者,以其而佛郁热色,身有皮肤作痒,是知热不向里而向表,令得小汗,以顺其势,故亦不用石膏之凉里也。桂枝二越婢一汤,治发热恶寒,热多寒少,而用石膏者,以其表邪寒少,肌里热多,故用石膏之凉,佐麻桂以和营卫,非发营卫也。今人一见麻、桂,不问轻重,亦不问温覆与不温覆,取汗与不取汗,总不敢用。皆因未究仲景之旨。麻黄、桂枝只是营卫之药,若重剂温覆取汗,则为发荣卫之药。轻剂不温覆取汗,则为和荣卫之方也。
今此一证,亦与前证大同,为脉微弱,此无阳,不可发汗,宜桂枝越婢汤。且此汤亦即桂枝麻黄各半汤中减杏仁加石膏也,杏仁能发汗,故去之;石膏能去虚热,故加之。
此汤与各半证治相类,主亦相类,但彼以不得小汗而面热身痒,故减小桂枝汤之治,而加麻黄杏仁,此以胃热无津而不能作汗,故减小大青龙之制,去杏仁而加石膏。以杏仁下气走表,非无津液者所宜,石膏辛凉化热,正胃热所喜尔。
桂支麻黄各半汤、桂枝二麻黄一汤,桂枝二越婢一汤,三方并两方合用,乃古之所谓复方也。细审其制,桂枝麻黄各半汤,助正之力,侔于散邪;桂枝二麻黄一汤,则助正之力多而散邪之力少,于法为较和矣;其桂枝二越婢一汤,本无热证而加石膏者,以其人无阳,津液不足,不胜桂枝之任,故加甘寒于内,少变辛温之性,且滋津液之用。而其方制之小,示微发与不发之中,则三方如一方也。故桂枝汤不特发散邪气,亦能补助正气,以其方甘酸辛合用,具生阳化阴之妙,与麻黄合剂,则能尽麻黄之力,而并去其悍,与石膏同用,则能资石膏之益,而不扰乎权,是虽麻石并行,而实以桂枝为主。盖非滋养营卫,则无以为发汗散邪之地耳。凡正气不足,邪气亦微,而仍须得汗而解者,宜于此三方取则焉。
本方分两甚轻,大抵为邪气轻浅者设也。太阳以阳为主,所云热多寒少,是阳气欲胜阴邪之兆;所云脉微弱,是指脉不紧盛;所云无阳不可发汗,是指此证此脉,无阳邪之太盛,不可用麻黄汤发其汗,只用此汤清疏营卫,令得似汗而解也。书中阴阳二字,有指气血而言,有指元阴元阳而言,有指腑脏而言,有指表里而言,有指寒热而言,有指邪正而言,非细心如法者,每致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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