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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经》子母补泻针刺理论评析(赵京生)

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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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22

【摘要】《难经》提出子母补泻法,论述其治则、原理和用例,为针灸选经用穴的重要理论方法。但对其原理与价值,历来解释不一、褒贬两极。本文基于古今研究认识的归纳综合,从经脉腧穴的五行化、子母补泻法则、子母补泻治法、五输穴的子母补泻等方面,分析其立论依据、理解与分歧要点,评价其理论意义与方法价值等。


【关键词】《难经》五行 子母补泻 五输穴 针刺理论


黄帝八十一难经》,简称《难经》,为中医经典著作,以问答形式阐发《黄帝内经》为主的古医经要旨,其突出特点是以五行立论,体现于概念、理法等方面的学术观点独树一帜,深刻影响着中医基本概念理论及诊治方法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其中,也广泛涉及针灸理法内容,首见于此的针刺子母补泻法,包括治则、方法、原理等,其独特的选穴方法,不仅直接关系临床用穴,还蕴含对经脉、腧穴特性等的认识。因此,子母补泻法为古今医经研读、理论诠释的焦点之一,但对其方法原理的理解、理论价值的认识,历来解释纷纭、态度有异,也是针灸学中一个理论疑难。本文在梳理相关条文第十八、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六十八、六十九、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七十九、八十一难的基础上,归纳这一问题的方法、原理、要素等有关内容,综合有关古今认识,予以分析和评价,以期能有助于研究的深入。


一、经脉腧穴的五行


子母补泻法建立在五行理论基础上,将经脉和腧穴与五行配属是运用这一方法的前提,《难经》对此有具体论述。

(一)经脉的五行

《难经》 中明确地直接论述经脉的五行配属, 是第十八难。


十八难曰:“脉有三部,部有四经。手有太阴、阳明,足有太阳、少阴,为上下部,何谓也?”

然。手太阴、阳明金也,足少阴、太阳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足厥阴、少阳木也,生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官,故在中部也。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其所建立的十二经脉与五行对应关系,是将阴阳经脉按表里经分为六对,其中手少阴、太阳和手心主、少阳两对都对应火行。其他四对经脉分别与相应五行对应。具体如下。


金:手太阴、阳明经

水:足少阴、太阳

木:足厥阴、少阳经

火:手少阴、太阳经,手心主、少阳经

土:足太阴、阳明经


此条是以五行特性解释(经脉)脉动点分别在身体上下不同之处的道理,末句“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提示十二经脉之间关系也按五行生克关系建立。


(二)五输穴的五行

对五输穴五行属性的规定与解释,主要在第六十三、六十四、六十五难,为五输穴的运用,尤其是为子母补泻法提供基础。


详述五输穴与五行配伍完整内容的,是第六十四难。


六十四难曰:“十变又言:阴井木,阳井金,阴荥火,阳荥水,阴俞土,阳俞木,阴经金,阳经火,阴合水,阳合土,阴阳皆不同,其意何也?”

然。是刚柔之事也。阴井乙木,阳井庚金。阳井庚,庚者,乙之刚也。阳井乙,乙者,庚之柔也。乙为木,故言阴井木也。庚为金,故言阳井金也。余皆仿此。


据此,阴经为井木、荥火、输土、经金、合水,阳经为井金、荥水、输木、经火、合土。这样配属的结果,不仅本经五输穴之间为五行生克关系,阴脉与阳脉之间的五输穴也形成五行生克关系。对这样配属的原因,《难经》也有解释,但并不清晰。


六十三难曰:“十变言:五藏六府荥合,皆以井为始者,何也?”

然。井者,东方春也,万物之始生,诸蚑行喘息,蜎飞蠕动,当生之物,莫不以春而生。故岁数始于春,日数始于甲,故以井为始也。


五行配四时,是以木配春,春为一年四季之首,此序代表着天地之气循环运动的恒常。五输穴之井荥输经合,是以井穴为始,所以以木配井穴,人与天地同序。但这只是五脏阴经五输穴的五行配属,六腑阳经五输穴则据此另行确定五行属性,以合于阴与阳、脏与腑的相反相成的特性与关系,这是基于五脏为中心的观念。可见五输穴的五行属性多是从理论观念推演而来的一种规定。但《难经》在这种关系上,形成一系列特殊的应用方法与理论,主要为五输主病、补泻刺法、井荥用穴、四时用穴等,影响深广,若不加辨析地照搬,无异于盲目实践。(有关五输主病及与四时关系等,限于篇幅,已另文探讨)


二、子母补泻法则


六十九难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

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取其经,故言以经取之。


“经言”指引文来源,“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内容见于《灵枢》,主要出现在“经脉”篇,作为针灸治疗原则列于每条经脉之下,如:


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气虚则肩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为此诸病,盛则泻之,虚则补之,热则疾之,寒则留之,陷下则灸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盛者寸口大三倍于人迎,虚者则寸口反小于人迎也。


但文字略有不同,原文“实”作“盛”,“盛虚”本指颈部人迎脉与腕部寸口脉的搏动程度及二者的比较,具体治法是补泻表里经(详载于《灵枢·终始》)。表里经补泻法基于阴阳理论,根据阴阳消长原理,体内的阴阳之气,阴消则阳长,阳消则阴长,反之亦然。体内阴阳之气的盛虚通过诊察脉动来判断,即“持气口人迎以视其脉。……气口候阴,人迎候阳也”(《灵枢·四时气》),“气口”(这里指寸口)脉候阴气,人迎脉候阳气。若为手太阴经病症,诊脉而见寸口脉动盛于人迎脉,则属手太阴经之(阴)气盛,而其表里经手阳脉经之(阳)气相对为虚,治疗方法应泻手太阴经,同时补手阳明经;如果两处脉动相比没有明显偏盛,则只取手太阴经治疗即可,而无须补泻表里两经。


“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是子母补泻原则,这种方法不见于《灵枢》素问》,而出现于《难经》,第六十九难即以之解释《内经》的虚实补泻,实际是针刺虚实补泻理论与方法的一种后来发展。其方法,基于十二经脉、五输穴的五行化,经脉之间、五输穴之间构成五行生克关系,据此形成两种具体方法:经脉之间子母补泻法和五输穴之间子母补泻法。


三、子母补泻治法:泻火补水


七十五难曰:“经言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何谓也?”

然。金木水火土,当更相平。东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实,金当平之。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

东方肝也,则知肝实;西方肺也,则知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经曰: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


(一)语境限定下的“子母”所指与治法用意


“泻南补北”是《难经》提出的著名治法,可以说是五行理论指导形成的治则治法的代表。“泻南补北”即泻火补水,方法明确,但对其原理,由于五行之间关系复杂,相互都有关联,原文治法的用意究竟落实于哪些五行关系,往往理解不同,因而历来解释不一,成为一个理论疑难。


笔者认为,要确定原文具体所指,不能脱离其语境。本难所论肝实、肺虚的情况及泻南、补北的治法,涉及五行中的木、金、火、水。对这四行的相生关系、子母所指,原文有特别说明,“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围绕“木”而言子母,可知所论治法针对的是木(实),也就是限定本治法涉及子母的具体所指。据此,下文“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仍是以“木”为核心,当分别对应上文“木之子”火、“木之母”水。而本难未明言的其他母子关系如水为金之子等,则不是其治法的用意所在。也就是说,尽管五行循环相生之序使邻行之间都构成母子关系,但本难子母(及虚实)却不是泛指。原文中具有说明性质的“水胜火”旨在明确补水治法的直接用意在水克火,对理解其下文“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非常重要,水为木之母,而“补水”治法却是从水克火关系角度而设,火被抑制,则木盛亦减,达到补木之母(水)而间接使木虚的目的。故徐灵胎难经经释》指出:“子母二字,诸家俱以木为火之母,水为金之子为言,义遂难晓。观本文以‘水胜火’三字接下,明明即指上文木之子、木之母也。”[1]


对本难的确切理解,还与第六十九难有关。如徐灵胎曾指出两条原文所论治法上的“矛盾”,但不明其原因,“又按:六十九难云,虚则补母,实则泻子,今实则泻子、补母,虚则反补其子,义虽俱有可通,而法则前后互异,未详何故”[1]。就五行理论来说,生克乘侮、子母关系等都是明晰的,各种关系的各自性质也是一致的,根据其理论、关系而建立的治则治法自是依顺、反映其内在既有关系,而不应出现错乱。反倒是因五行之间关联复杂,关系错综,对每行的关联及各行之间关系的具体解读会因角度不同而异,或混淆不同内容性质而致误。所以,搞清这两条原文治法与依据的异同,应是正确通解二者的关键。简析如下。


(1)第六十九难“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所论病证与治则是:单行之病;单治一行的子或母。(若以木行为例,即木虚补母水,木实泻子火)


(2)第七十五难之“肝实、肺虚”“泻南方火,补北方水”“水胜火,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等。


所论病情与治法是:相克两行之病(即木实金虚);并治一行的子和母,即泻木子火、补木母水。治法思路为,泻木子火,而使木虚;补木母水,实意在水克火,而使木虚,且火衰也不能克金。这样,通过补泻木的子母,治木实而能治金虚。所以,“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的具体含义限定在“水胜火”前提下,提示读者补水的用意所在,因而此句所论子母内容不可做泛化的普适性解释,否则就会歧义迭出。


所病木实金虚,按照“木欲实,金当平之”的相克关系,本应以金克制木(治金以治木),但却治以“泻火补水”,可知实为通过治木而治金,这种更为间接的治法的目的是不直接以金平木,所以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滑寿难经本义》注引“四明陈氏”语:“所谓金不得平木,不得径以金平其木,必泻火补水而旁治之,使木金之气,自然两平耳。”[2]对这一点,笔者认为还要体会原文所引“经言”内容是从方位角度言说,而《难经》只从五行理论的解释,并未尽显其用意。“东方,肝也”“西方,肺也”意在提示二脏特性合于、体现所属方位的天时地理特性,即东方为春,阳气生发,万物萌动、生长,肝脏合之而气易盛;西方为秋,阴气始生,万物结实、凋零,肺脏合之而气易虚。在五行关系中,金克木,木易实的活动趋势是由金制约着,达到金-木的平衡,所以说“木欲实,金当平之”。如果失衡,就导致肝实肺虚之木(反)侮金。因此,从脏腑特性及五行生克乘侮的复杂制约关系来说,肝实与肺虚都不是简单的二脏同病,而有一定的因果性影响关联。“泻火补水”正是基于上述复杂关系的间接治法,不直接治肝木,也不径治肺金,所以说“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此之谓也”。南宋李駧《黄帝八十一难经纂图句解》解释直白,“肺虚在于肝实,则要泻火补水”[3]。清代任锡庚别有一种解释,即基于对五行相互制约原理的理解,“东方肝也,则知肝宜实;西方金也,则知肺宜虚。如此则肝木不为肺金所侵害,其理明矣。泻南方火,补北方水,即阳常有余,阴常不足之理”[4]。将木实金虚视为一种常态,而泻火补水亦是对常见机体病况的一种应有治法,其释义虽然与经文所论原理不尽贴合,却跳脱一般理解而另辟视角。


(3)子母补泻是间接治法,利用五行生克关系,从所病一行的生克相关行而治。六十九难是较简单病情的间接治则,依据相生关系,具有普遍意义,可谓常法。第七十五难为较复杂病情的复杂间接治法,依据相生和相克关系,属举例性质的具体特殊情况。


(4)据上可知,解读“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与“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必须分清二者所论情况的不同性质,区别二者“虚实”的不同所指。前者论病变之治,“虚实”指病证性质;后者论相生关系的影响,“虚实”为母子相互影响之损益。因此,这两条原文,用字有相同之处而具体含义有别,内容虽相关而性质有异,不可混同或相互代入去解释。否则,不仅会使对第七十五难的解释陷入歧义繁多而实无确解的境地,还会影响对第六十九难的正确理解。


(二)历代主要诠释及其理解要素评析


历代对第七十五难中有关因素的关注及相应诠释角度不同,而解释不一,大致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方位四时。宋代丁德用注意到原文中方位四时与五行关系的因素,“四方者,五行之正位也,其王应四时”[5]。从对金行的影响角度解释治法原理,“南方火实,胜西方金”,“当先泻南方火,实即还北方水,肺金得平”[5]。清代任锡庚指出:“文固以四方立言,而大义则应于人身脏腑也。”[4]


(2)从“土”行解释。原文中并未论及于此,后人据土生金关系推演出补脾土治法,影响深远。较早者如《难经集注》引杨注,“须泻心……又补于肾……然后却补脾气,脾是肺母”[5]。虞庶、李駧等皆从之。元代滑寿则认为《难经》无补土之意,“补水,一则以益金之气,一则以制火之光。若补土,则一于助金而已,不可施于两用,此所以不补土而补水也”,“泻火以抑其木,补水以济其金”[2]93。后人从补水以实金角度的解释,甚至强调补水用意的理解,如明代熊宗立勿听子俗解八十一难经》、明代孙一奎《医旨绪余》、清代丁锦古本难经阐注》(第十二难)等,皆是上述认识,尤其是受滑寿解释的影响。民国黄竹斋《难经会通》“夫东方之实,则因于西方虚也”[6]的主张则是这一诠释思路的延伸结果,且影响至今(如迟华基等《难经临床学习参考》按语:“更注重补母”[7])。此外,基于上述理解,第七十五难末句“不能治其虚,何问其余”往往被视为对补虚(补肾水)重要性的强调。然而,无论是语气还是论理,都不体现此意,笔者认为,这是对其治法思路的强调,常法固然重要,但还需知变通,掌握变法(金虚治以补水的复杂间接治法),如滑氏引九峰蔡氏语“盖为知常而不知变者之戒也”[2]93。元末明初医家王履《医经溯洄集·泻南方补北方论》也指出:“所谓不治之治也”,“不补土,不补金,乃泻火补水使金自平,此法之巧而妙者”[8]。徐灵胎谓之“不可止取一经以为补泻”[1]。


(3)删改文字。原文“故泻火补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滑寿认为此句(在五行关系及治疗原理上)于理不通,提出“‘不’字疑衍”[2]92。南京中医学院编《难经校释》则据此径删“不”字。[9]但不同认识早已存在,如明代孙一奎《医旨绪余》中已指出:“‘不’字非衍,《难经》所谓‘不’者,乃姑息之谓。不径以金平木,故有泻火补水之治。”“谓互相平制,不直令金以平木也。”“此围魏救韩之意,不平之平,乃所以平也。”[10]五行之间关系是复杂多重的“互相平制”,如果直接治金而以金制木,于理虽然无不可,却只是相克的单一关系角度的调整;泻火补水则是根据多重影响关系,进行间接的却是整体的制衡治法。


(4)子、母所指。五行相生关系的两行为母子,则木火土金水依序相生循环,递为母子,所以,基于五行理论设立的具体治法,其中子母所指本是具体的、限定的,否则就无意义(也无确解)。后人对泻火补水治法原理的解释不一,与对该难所及子母所指的不同理解有很大关系。正如徐灵胎指出的,“子母二字,诸家俱以木为火之母,水为金之子为言,义遂难晓”。他认为,“观本文以‘水胜火’三字接下,明明即指上文木之子、木之母也”。此或受王履的启发,“‘水胜火’三字,此越人寓意处,当细观之,勿轻忽也”。“火为木之子,子助其母,使之过分而为病矣。……惟有补水泻火之治而已。……盖水为木之母,若补水之虚,使力可胜火,火势退,而木势亦退,此则母能虚子之义,所谓不治之治也。”[8]晚清叶霖难经正义》亦同,“观上下文义,则此子母两字,皆就肝木而言,抑木即所以扶金也”[11]。民国张山雷《难经汇注笺正》认为:“灵胎以本文‘水胜火’三字,而知为指上文木之子母,引证甚确。”[12]因此,“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句中的子母所指也应与其上文一致,而不具普遍性。但有一点需要指出是,此处子母应是指木行与生我、我生行的关系,即水木之母子、木火之母子,而不是专指(即不是“子”仅指木之子火,“母”仅指木之母水)。徐灵胎张山雷都是以子母专指(火、水)之义解释泻火补水的具体用意,如徐灵胎释“水胜火”,为“木之母胜木之子也”,“水克火,能夺火之气,故曰母能令子虚”[1],从母子关系跨到祖孙关系的解释,恐怕难以成立。对经文子母及其补泻原理解释得清晰简洁者,当推清代黄元御《难经悬解》:“火者木之子,子能令母实,故泻其子。水者木之母,母能令子虚,故补其母。泻火补水,使木气不实,则金得平之矣。”[13]


(5)五行之理与治法(作用)之理。对泻火补水具体原理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还在于对“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含义及关联的“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的理解。二者内容的性质是否相同?如果将“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理解为治法作用,对于金虚,就会有补水以实金(“子能令母实”)的解释,但却不合于“虚者补其母”,也就会疑问原文为何没有提及补土以生金的治法,而“补充”之。直到元代滑寿难经本义》才明确从原理性质的角度区别二者,“是各有其说也。母能令子实,子能令母虚者,五行之生化;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者,针家之予夺”[2]。所谓“五行之生化”即五行相生原理,乃正常活动,相生之序为递相促进作用的关系,所以母使子充实,逆向则子使母虚损。所谓“针家之予夺”即针刺补泻治法,补母泻子是以促进或抑制其子或母行而对本行产生作用,但对具体原理解释得清晰简洁者,却非滑氏,而当是黄元御《难经悬解》(见前)。因此,“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是说母子两行中异常变化的相互影响作用,为“针家之予夺”的(治法)依据。因此,第六十九难与第七十五难的子母之论“是各有其说”,混淆则生矛盾而困惑。现代有关诠释中,笔者认为以凌耀星主编的《难经语译》[14]和《难经校注》[15]最为可参。


(6)理论价值与实际意义。《难经》五行立论为特点,子母补泻治法是其中较突出之例,从上述可见,尤其泻火补水治法及其原理,影响理解的因素虽不止一端,但根本的还是所据五行理论本身,五行关系的复杂与多向可以使之有多种的、不同的甚或相反的解释。或许正因于此,清末民初经学大师廖平对其评价甚低,“大抵针灸伪说以子母为巨谬”[16]。张山雷对其中问题也多有指出和深刻评析,“此举木实金虚之宜于泻火补水,以助金气,使得平木者,以为之例,见得五行生克之真。盖亦只凭理想而推测之,非谓凡治百病者,皆当奉此为一定之不易之法也。子母二者,据本文‘火者……木之母’两句,确即指木之子母言之。昔人以水为金子作解,更嫌迂曲。……此节补泻,盖泛言治病之一理,似于刺法无涉,故全文亦未见一‘刺’字”[12]。(但在第八十一难中,确实提到肝肺虚实的针刺治法,“假令肝实而肺虚,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当更相平,当知金平木。假令肺实而肝虚微少气,用针不补其肝,而反重实其肺……”。)现代的有关诠释,却多去圆通,如《难经译释》谓“本病乃属心肝之火有余,而肺肾之阴不足”[17],将原本泻南补北的间接治法,从心火有余、肾阴不足的病证去解释。更早者有日本草刈三越的《难经正意》,“东方实四句,当言虚劳证因也。盖劳极病,其因肾水虚惫而不能制火,火已亢,则肺金受克而兹虚;肺金既虚,则肝木无所畏而日实……”[18]这种“我注六经”式强行赋予的临床意义,价值何在?牛兵占《难经译注》则直言:“此难以五行生克论其补泻,纯属五行游戏,与临床客观实际无涉,不足为论。”[19]对子母补泻这样的治法、依据及原理能有所质疑,方为不失理性的认识态度,对转换研究视角、进行探索性思考实有促进作用。


四、五输穴的子母补泻


(一)常法:经脉脏腑(病)的子母补泻选穴


七十九难曰:“经言迎而夺之,安得无虚;随而济之,安得无实?虚之与实,若得若失,实之与虚,若有若无,何谓也?”

然。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假令心病,泻手心主俞,是谓迎而夺之者也;补手心主井,是谓随而济之者也。所谓实之与虚者,牢濡之意也,气来实者为得,濡虚者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灵枢·九针十二原》论针刺补泻:“逆而夺之,恶得无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之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灵枢·小针解》释为“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本难则是以后来所出子母补泻理法对这部分经文的再解释,“迎而夺之者,泻其子也,随而济之者,补其母也”为对第六十九难子母补泻原则的运用,举心病之例,说明具体方法。心为火,心(经)病,取心包经代心经(基于《灵枢·邪客》“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包络者,心主之脉也,故独无腧焉”一类的认识),实证当泻子土,五脏阴脉五输穴中“输”属土,故“泻手心主俞”(俞,同输);虚证当补其母木,阴脉五输穴中“井”属木,故“补手心主井”。其法:以所病经脉的五行属性为据,确定所补泻的子母为本经五输穴(井木、荥火、输土、经金、合水)的一行。此为本经子母补泻法,后世还发展出异经子母补泻的方法。


五输穴,特点是位于四肢肘膝以下,多数穴对头身、体表及脏器的病症具有远隔治疗作用,从指端到肘膝的井、荥、输、经、合之各类穴又因所在部位不同而主治各异,其中阴脉之“输”穴、阳脉之下“合”穴,分别为五脏病与六腑病的主治要穴(主治五脏病的“原穴”,即五输穴中阴脉之“输”)。仍以心病为例,应选主治心病的原穴,即五输穴中“输”穴,为心经神门穴、心包经大陵穴,选穴的根据是腧穴的主治特点与范围。但是,按照本难的方法(姑且不论经脉与腧穴的概念各有所指,性质完全不同),选穴只是根据五行相生关系,则心病虚证不是选心之原穴即“输”穴,却是选指端之“井”穴。稍有针灸实践经验者,都能看出这种方法并不符合临床实际。


(二)特殊:以荥泻井的代用穴法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火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该难提出“当刺井者,以荥泻之”,阴脉井穴属木,荥穴属火,火为木之子,按照“实则泻其子”原则,母(木)实则泻子(火)。所以这是本经五输穴之间的子母补泻选穴法。


为什么不直接刺井穴?主要原因即如原文所说“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位于指端的井穴肌肉薄少,而“气藏于肌肉之内,肌肉少则气亦微”(徐灵胎难经经释》)[1]93,“气少,不足使为补泻也”(滑寿难经本义》)[2]91,难以进行补泻调气的刺法操作(如提插捻转)。因此,当病情需要选井穴时,就以五输穴中距离最近的荥穴来代替。从这一点来看,虽然此法依据的子母补泻原则具有普遍性,但具体到井荥二穴则是特殊之例,其他五输穴的所在部位并不是这种情况,所以滑寿指出:“详越人此说,专为泻井者言也。”[2]91至于认为此法可以类推者,如宋代丁德用说:“肝木气虚不足,补其合”[5];滑寿附和,“若当补井,则必补其合”[2]91。对此,张山雷并不认可,指出“注家且谓补井当补其合,更是涂附无理,独不思合之与井,隔绝最是辽远”[12]158,抓住了关键,因为五输穴中的“合”穴,都位于肘膝关节或附近,与位在指端的井穴相距很远,二穴不在肢体的同一节段,故所主病症也差异极大。


这种代用源于针灸实践经验。针刺井穴,多用于病势急迫的实热证或神昏,多是刺出血,用于泻热或醒神开窍,属于泻法。所以,这里以荥穴代替井穴而用时,仍是从泻法言。且由于二穴部位相邻,井穴在指端,荥穴绝大多数都在指趾部,距离靠近,而输穴的主治病症与其所在部位相关,荥穴主治范围也多是热证、急症,所以二穴有相同或相似的主治病症范围。推导而出的“补井则必补其合”虽然基于子母补泻原则,却不过是理论推演的纸上谈兵,不符合临床实际情况,缺乏实践基础。因此,本难以荥泻井的意义,并非应刺泻井穴时须取荥穴代之,而是要根据腧穴所在及其主治特点,视临床情况而灵活选用。本难只言井荥二穴,有实践经验的特殊性,因而实际也有限定性,同时,对认识腧穴主治规律和选穴方法也有一定启发性,在这层意义上,本难可说是五行理论指导下形成的一种针刺选穴的新创理法。


《难经》有关针刺子母补泻内容的性质,凌耀星概括为“以五行生克规律为指导的整体防治观”,指出“尤其突出在运用五行生克规律指导针刺的防病与治病原则,为《难经》以前现存古籍所未见”,认为“虽属举例,而能启示读者,举一反三,树立整体联系的防治观点,和随机灵活的思维方法”[20]。这种站在中医学术理论观念历史发展演变的角度,不纠缠于具体内容,而重在从“整体联系的防治观点”和“灵活的思维方法”上领会其精神的观点,是较为公允、稳妥的。从《难经》这些论述对针灸专业理论和临床运用方法的深远影响来看,还需要分析其依据与价值,具体说明其“不情不实”[20]内容的性质及谬误,方有利于对针灸理论本质意义的认识,及针灸诊治实践规律的发掘与运用。


结语


五行学说等为理论工具,将针灸的经验性认识理论化,是基于当时社会文化、认知水平的思维及理论建构方式,本无可厚非,但基本前提是这些理论有其实践基础。针刺子母补泻法的缺陷恰在于这个基础的薄弱乃至缺失,几乎全凭五行理论推演。深究其理法依据,目的也正在于明确其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清)徐大椿:《难经经释》,王自强校注,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第96页。


[2](元)滑寿:《难经本义》,傅贞亮、张崇孝点校,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第94页。


[3](南宋)李駧:《黄帝八十一难经纂图句解》,王立点校,人民卫生出版社,1997,第94页。


[4](清)任锡庚:《难经笔记》,转引自郭霭春、郭洪图《八十一难经集解》,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第133~134页。


[5](明)王九思:《难经集注》,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第94页。


[6]黄竹斋:《难经会通》,中华全国中医学会陕西分会、陕西省中医研究所(排印),1981,第29页。


[7]迟华基、刘绍纯、孟令军、杨素琴:《难经临床学习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2002,第295页。


[8](元)王履《医经溯洄集》,左言富点校,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5,第51、53页。


[9]南京中医学院校释《难经校释》,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第160页。


[10](明)孙一奎:《赤水玄珠全集·医旨绪余·下卷》,凌天翼点校,人民卫生出版社,1986,第1242页。


[11](清)叶霖:《难经正义》,吴考槃点校,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第139页。


[12]张山雷:《张山雷医集(上)·难经汇注笺正》,浙江省中医管理局《张山雷医集》编委会编校,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第160页。


[13](清)黄元御:《黄元御医书十一种(上)·难经悬解》,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第669页。


[14]凌耀星主编《难经语译》,人民卫生出版社,1990,第107、108页。


[15]凌耀星主编《难经校注》,人民卫生出版社,1991,第128、129页。


[16]徐大椿释,廖平补正《难经经释·难经经释补正》,中国书店,1985,第32页。


[17]南京中医学院医经教研组编著《难经译释》,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1,第162页。


[18]〔日〕草刈三越:《难经正意》,转引自郭霭春、郭洪图《八十一难经集解》,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第133页。


[19]牛兵占:《难经译注》,中医古籍出版社,2004,第326页。


[20]凌耀星:《〈黄帝八十一难经〉的学术思想》,《上海中医药杂志》199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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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表于《中医典籍与文化》2021年第二辑(总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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