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尚论辨似——凡例十八则
一 仲景伤寒论原书,必不从六经分篇。当只是零金碎玉,挨次论去耳。分从六经者,其王叔和之臆见,而后人承其陋耶。盖病虽不能逃六经,而六经亦何能限病哉?既从六经分篇,则一病而界于两经之间,及一条而有二三经之变症者,将何所收受乎?且不必逐条冠之,曰太阳病阳明病等之字样矣。今于各条下,有安插未是者,俱详明宜入某处,而仍存《尚论》之名,及依其分篇编次者,以便与《尚论》对读,免翻阅之劳耳。
一 伤寒传经之路,错综变幻中,各有一定踪迹。然文词写不尽,图像画不全,后之学者,无津可问,致与金丹劒术,同为绝学。不知传路模糊,则用药全无把握,于是诋仲景之方为不可用者,比比也。今细按灵素之旨,每经指明元阳阴液及色脉声音生死外,又借州县官为喻,以该管之疆界,道路之穿插,办事之衙门,出身之乡贯四处,各为总说以冠篇首,阅者交互理会,不特辨症自确,而流通灌注之脉,颇得清楚矣。
一 伤寒除直中阴经,为阴寒外,其余青龙,麻桂各半等证所伤,俱风中之寒。故虽曰伤寒论,而必兼中风。且不入暑湿燥火者此也。其伤寒中风之名,但从卫表起见。风在外曰中风,寒在外曰伤寒,非单风单寒之谓。试看麻黄汤中必用桂枝,而中风名下有主青龙者,则《尚论》以单风单寒,及风寒两伤,分太阳为上中下三篇之误,从可识矣。
一 伤寒旧本,俱以条中有太阳病三字,则入太阳;有阳明病三字,即入阳明之类,不知仲景立论,多有提清来路,后言本病。则其曰某经病。某经病者,间有注意不在此者也。虽已逐条辨析,读者犹当寻其结穴处,勿为冠条三字所误也。
一 《尚论》以传经,直中,分少阴为上下篇,大开仲景眉眼。惜其位置论条,两相误失者颇多。且三阴同例,少阴既分,而于太厥二阴独漏,岂以二经无直中之症也耶?今凭鄙之见,于各条下,凡传中之互失者,注正之。太厥之独漏者,补分之,要皆不失仲景之精意而已。
一 并病之名,即传经而本经未罢者是也。本经邪盛,如强秦兼并之势,故名并。但当安顿于所并之后,受并之前,颇为确当,何得另立篇目?盖传经之症,未有不先见并病者,本经一罢,即系传经之正例故也。
一 合病者,前贤俱以二经分数为言,与俗解并病无异,误甚!不知其人平日原有六淫之气,藏于阳明少阳而未发,及风寒伤其表气,此病而彼来接应,如合谋合伙之象,故曰合。与并病大殊,不可不察也。
一 风寒不从皮毛而入经络,从口鼻而入胸分者,仲景概用吐法。《尚论》硬改本文寒字为痰字,而立痰病一门。是抹煞仲景之一大法,殊为谬妄。兹于痰病篇下驳正外,又于各经吐症论条,俱有详明阐发,千古以后,当有同志者和我也。
一 伤寒论,古今注家甚多,然多彼此蹈袭,依样葫芦。兹集纵或收录他注,必以某氏曰冠之。余皆愚鄙之论,即一字一句,亦不抬前人之唾,揭名篇道,使罪我者有专责耳。
一 伤寒一百十三方,药性之升降,分两之多寡,煎例之先后异同,服法之冷热零顿,俱有精义。余尝揣摹二十年,颇得其旨。盖垂死而全活者千百辈矣。各方下虽已详注,尚恐管窥蠡,未尽海天之宽大,同志者犹期一字不可放过,寻其所集,以广好生之德焉。
一 过经不解,单是太阳本经病,至十四五日,或二三十日,过与阳明或少阳,便是过经。然最是欲解易解处,以误行吐下故不解数条,是就其变症而立法耳。《尚论》当以七日为候,大误,辨详本门下。
一 条中用汤文法,曰宜某汤,曰某汤主之,曰与某汤。俱有精意,不可不知。大概无加减挪移曰宜;有可损益去就曰主;少少饮之曰与。细读自见。
一 三阳有用针处,少厥二阴有用灸处,注家俱不细究,不知针灸二者,乃伤寒中一要法,何可略过。今按内经及甲乙经补入。且余屡用之,效如谷应,读者勿视为多事也。
一 伤寒方,通计一百一十三道,当病用之,痛苦若失,但变症多端,似乎论有所未及,方有所未备也。不知此一百十三道中,一方有两用三用者,青龙,乌梅,五苓,理中之类,已露其机矣。一用有两方三方者,各半葛根,柴桂,越婢之类,已露其机矣。是知所变者,不过各经合沓之病,而所应变者,亦不过各方翦凑之方,则成方为乾坤之定位,而错综交互,山泽可通气,雷风可相与,甚至黄连内附子汁,桂枝加大黄汤,虽水火亦可以相济。一千一百三十不足以尽其蕴。岂伤寒之变症云乎哉,推之以应杂症之万变可矣。至翦裁凑合之法,恰又有一定之绳墨,非敢以辩才欺世也。读者详明全注自见。
一 天地之贼寒有二,而人之受伤者亦殊。虽己见之三条,不可不细辨者也。霜前雪后,无风无日,锥甚入骨者曰阴寒。云开日朗,因风致冷者,曰风寒。阴寒惟阳虚者能中人,中则直入三阴,而为宜温之症。风寒不论阳气之虚实,凡衣薄劳倦之类,俱能袭入,入则止在阳经,久而递传三阴者有之,传者俱为宜滋之症。此《尚论》之所未详,而读论者之所须知也。
一 人身内外作两层,上下作两截,而分内外上下,每如呼吸而动相牵引。比如攻下而利,是泄其在内之下截,而上截之气即陷,内上既空,其外层之表气,连邪内入,此结胸之根也。比如发表而汗,是疏其在外之上截,而在内之气跟出,内上既空,其内下之阴气上塞,此痞闷之根也。识此,在上禁过汗,在内慎攻下之法。后读结胸及痞塞诸论,则水消雪化矣。
一 伤寒诊法,惟以形、症、声、色,合之浮大数动滑,沉濇弱微弦之十脉,以为印证,便可得其大概。茍不详此四者,而徒以三指求病,则高者脉长,矮者脉短,躁者脉浮,静者脉沉,其天生脉体,已有似病非病之万变,而自谓能得病情者,吾不信矣。况以内经律当世之诊,而不知脉者,又比比乎。
一 伤寒用药,当照原方十分之一为得。盖古人多作三服,愈则弃其所余。今惟一服,是当原方十分之三四矣。古人运厚气厚,今人运薄气薄,是当原方十分之六七矣。合之权度,古小今大,什一者,约略相当也。但表药则因故议减,下药则因故议加,又在四诊者之神而明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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