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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气又称四性,即指药物具有得寒热温凉四处药品性,它反映药物作用性质的重要概念之一。


能够减轻或消除热症的药物, 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如石膏板蓝根。能够减轻或消除寒症的药物一般属于热性或温性,如附子干姜。此外,还有一些药物的药性较为平和,称为“平”性。由于平性药没有寒凉药或温热药的作用来得显著,所以在实际上虽有寒、热、温、凉、平正气,而一般仍称为四气


寒凉和温热是对立的两种药性;寒和凉之间、热和温之间,是程度上的不同,也就是说药性相同,但在程度上有差别,温次于热、凉次于寒。


神农本草经》认为,四气主要是指寒、热、温、凉四个面。但该书在每药条下标注四气内容时,又涉及到大量的平性药。李时珍《本草纲目》中提出了“五性焉,寒、热、温、凉、平”,十分明确地将“平”纳入药性的内容,颇为后世所推崇。


所谓“平”,徐大椿解释为“中和之性,无偏杂之害”;缪希雍解释为“性禀冲和,无猛悍之气”。说明平性药是指寒热界限不很明显、药性平和、作用较缓和的一类药。事实上,平性是一个相对属性,绝对的平性是没有的。


此外,性(气)还有一些其它的提法。如《圣济经》云:“寒、热、温、凉、收、散、缓、急,同谓之性”。《本草品汇精要》云:“性分寒、热、温、凉、收、散、缓、坚、软也”。《药品化义》将性分为寒、热、温、凉、清、浊、平。但通常所说的的性(气)主要是指寒、热、温、凉、平五个面。 


主要观点有四:一是五分法。李时珍提出五性分类法,认为“五性焉,寒、热、温、凉、平”;二是四分法。《神农本草经》提出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后世多遵从之;三是三分法。唐代《唐六书》提出“三性说”,曰“三性,谓寒、温、平”;四是二分法。就具体药物而言,仍有偏寒或偏热之不同,分属于寒、热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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