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诊不详 险些酿祸
本文稿已发表于《健康报》乡村医生版
我还清楚的记得那是农历2004年7月初1。那天病人也不多,近九点时,来诊一位中年妇女,素有哮喘疾患,自述前几日已在本村输液治疗,并用过先锋5号,但病情有增无减,今特来我处求诊,并要求中西医结合诊治。接诊后我也仔细询问了病情,并处以西药输液和中药3剂。因我处刚好用新品种头孢哌酮舒针。当时也考虑患者先前用先锋5号无效,便选用第三代头孢类药进行输液治疗,并做了皮试为阴性。在输液不到1分钟时,病人急述头晕,呼吸困难,随即不省人事,即刻停止输液,并按过敏性休克抢救治疗,患者心率和呼吸基本稳定,但患者仍处于昏迷状态,双肺满布哮鸣音。因本村卫生室无氧气,更怕出事,急转诊县人民医院抢救,经上氧,再次注射肾上腺素,静推氨茶碱,静滴地米(除上氧外,在卫生室抢救时均用过),大约20分钟后患者清醒。
跟患者说明因药物导致过敏性休克后,患者述及之前已有一次因注射头孢噻亏钠导致的过敏性休克,当时经即时抢救后马上清醒,但在村中多次用先锋5号均无过敏反应,并说自己的妹妹也有过药物所致的过敏性休克史.
时过虽已三年,每当忆及此次经历,仍在不寒而束.但深思其因,也是自己的问诊不详,漏问过敏史,这是犯了个原则性的错误,险些酿成大祸。分析当时之因,自认为之前也用过头孢类的药物未见过敏,且见皮试阴性,就大意的使用了上述药物。
有过这次教训,可见其问诊的重要性,特别是过敏史是必问不可的,在相同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包括青霉素类与头孢类之间)在应用此类药物时要慎之又慎,能不用时最好不用,以防不测,特别是我们干乡村医生的本身抢救设备不足,更要防患于未然。
希望借此经历,能对各位同仁有所帮助,杜绝再犯同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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