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士的破“俗”之见(张存悌,王天罡)
从来高妙之道,必大远于俗情,而庸俗之谈,最有害于正道,凡事类然,惟医尤甚。夫医之为道,动关死生,尤不可狃于习俗,而不为之正其失,辨其非也。
俗说我是火体,不可用补。
此说误命最多。只闻风鉴家分金、木、水、火、土之形,未闻服药者分金、木、水、火、土之体。
况又未闻有金体、木体、水体、土体,何得独有火体?人之脏腑各分配阴阳、五行,又安有专以火为体者?
其故由于病人偶为庸医所误,于不当用参之病,偏妄用参二三分,再或他药又复不对证,服之不安,而病人遂独归咎于参。医人又欲自掩其误用之失,因证之曰:原来尔是火体,用不得参。病人遂梦寐志之,毕世戒之,虽至大虚大寒危迫之际,犹曰我是火体,切不可用补。庸医深信为然,遂束手不敢用补,坐视其死而不为救。
“火体”二字之害,可胜言哉!余尝亲见许多病重命危之人,自执火体,坚不用参,余力为辟之,投以重剂参、附得以回生者,不知几几。愿病人、医人细审其理,勿泥俗说,自误误人也。
俗说用补药要关住贼邪在内。
此一语最易动人,最易害人,如新伤食滞、伤寒阳证、传经热邪、时令邪疟、结热下痢、头痛发热、表邪方炽,如此等证自无用补之理,亦必无妄补之人,何待有关住贼邪之议。
彼所议者,不在此种实邪之证,而在阴盛阳衰,正虚邪凑,断当用补,断当急补,而不可游移延缓者也。
如伤寒阴证、阴寒下痢,及寒疟、三阴疟、夹阴痢疾、脾虚成臌、脏寒胀满、吐泻欲脱等证,俱宜以温补为主。
正气旺,邪气自除,阳气回,阴邪自退,皆当急补,惟恐补之不早,稍一迟延,邪炽正衰,阴凝阳灭,命即危殆。
乃亦以关住贼邪为词,戒勿用补,眩惑病人,使坚信拒补,以致倾命。如此俗说,真是贼邪,如前种种俗说,俱是贼邪,愿医家同以慧剑斩之。
按
“庸俗之谈,最有害于正道,凡事类然,惟医尤甚。夫医之为道,动关死生,尤不可狙于习俗而不为之正其失,辨其非也。”“悯时医之愤愤,而病人之多为所误也。”故对16种常见之流俗时弊和错误倾向,予以批驳。
通篇破字当头,破中有立,观点鲜明,语言犀利,颇多警世之义。约略说来,可以归纳为下列五类。
一、破除“万病皆生于火”之说,包括“俗说我是火体,毫不可用补”等条文。
二、破除“附子有毒不可用”之说,包括“夏月忌用桂、附辛热等药”“桂、附灼阴不可用”等项,彰显其擅用附子之风格。
三、破除虚不可补之说,包括“病虽虚却补不得”“后生家不虚,不可补”“清补兼施”“用补药要关住贼邪在内”“痛无补法”等条款。
四、破除对人参的误解,包括“人有生来服不得参者”“产后服不得参”“吐血服不得参”等项。
五、破除用药崇尚清轻的习俗,包括“用药宜轻浮,便于解手”“用药稳妥,某病服药相安”“治重病,先须用药探之,方为小胆细心”等条款。
这些是吴天士学术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临床价值,值得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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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节选自《清初扶阳名医——吴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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