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柴胡二两十六铢,黄芩一两,人参一两,甘草 (炙) 一两,生姜 (切) 一两,半夏 (洗) 二十铢,大枣 (擘) 四枚,芒硝二两。
用法
上八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内芒硝,更煮微沸,分温再服。不解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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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家论述
芒硝治久热胃闭,少阳热已人胃而犹潮热、胁满者,则热在胃而证未离少阳,治亦仍用柴胡,但加芒硝以涤胃热,仍从少阳之枢外出,使其中外荡涤,乃为合法。
大柴胡汤加大黄枳实,乃合用小承气也;此加芒硝,乃合用调胃承气也。皆少阳阳明同治之方。
十三日经尽一周,既来复于太阳,当解而不能解,又交阳明主气之期,病气亦随经气而涉之,阳明主胸,少阳主胁,胸胁满而呕者,阳明之合不得少阳之枢以外出也。日晡所者,申酉戌之际,阳病旺于申酉戌,故应其时而发潮热。热已微利者,阳明之气虽实,无奈为丸药所攻而下陷,陷者举之,用小柴胡汤以解外。
解寓升发之义,即所以举其陷而止其利也;又加芒硝者,取芒硝之咸寒以直通地道,不用大黄之苦寒以犯中宫,盖阳明之气既伤,不宜再伤,师之不用大柴而用小柴,其义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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