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肿与食盐、秋石
在患水肿时,或水肿消退在短时期内能不能食盐,这个要从食盐与水肿的关系来谈。
食盐,味咸,人肾。《内经》云:“咸味通泄为阴”,通是呕吐,泄是泻下,其药性属阴。也就是食盐的作用能催吐,能泻下,但剧烈的呕吐、泻下,损伤脾胃,使体质更虚。食盐的成分主要是含氯化钠,若氯化钠留滞时,影响水液排泄。其机制是钠的摄入过多,或其他因素而致氯化钠留滞时,引起机体内分泌激素的变化,使组织内钠、水潴留,原性水肿变为之显著,轻度水肿可变为严重,将愈水肿再次复发。特别是心脏性和肾脏性水肿的产生,钠与水的留滞更为密切,所以余在临床上,遇到水肿患者,治疗期间,均嘱其忌盐。
有人讲:水肿患者生盐不可食,食则犯病,熟(炒)盐可食之。此说法不确,因为炒后只能使水分挥发,并不能改变其成分。钠的留滞,乃影响水液的排泻——而成水肿,炒盐亦需忌之。
有人主张水肿患者应忌食盐,但可用秋石代之。其实,秋石,有咸淡两种。代食盐用的如是咸秋石,而咸秋石本来,就是用食盐加工而成的。所含成分为三氯(C1-)59.82%,硫酸根(SO4,一)0.70%、钠(Na+)38.79%、钾(K+)0.49%,钙(Ca++)0.29%等,可以看出,秋石内氯、钠含量还是主要的,因而水肿患者亦不能用秋石代食盐。
俗有水肿愈后忌盐一百天,我以为不可机械的凡是水肿愈后,都忌盐一百天,临床上应灵活的掌握,对于慢性、容易复发的水肿疾患,心脏病肝硬化、慢性肾炎、内分泌素乱(醛固酮增多症)等,应在日常生活中,采用低盐饮食,不可偏废,因完全忌盐,容易影响患者的食欲或造成电解质紊乱(低钠综合证),多用食盐则又使水钠留滞,水肿复发,因此,我认为水肿治疗期应忌盐——无盐饮食。在恢复期应少用盐——低盐饮食。随病情和内脏功能恢复情况,逐渐转为正常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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