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药学角度谈细辛用量
细辛是常用中药,具发表散寒、温肺止咳、祛风止痛的功效,临床用于风寒感冒头痛、牙痛、鼻渊鼻塞、风湿痹痛、痰饮咳喘等症。药典规定其常规用量为1-3克,然而有许多媒体称细辛用量能至十克、甚至上百克而用药者安然无恙,甚或不治之疾一扫而去。古训与现代临床之间是否产生了矛盾?这涉及到药理学、鉴定学、制剂学等诸方面问题。
中国药典规定正品细辛的品种来源是马兜铃科植物北细辛(Asarumheterotropoides)、华细辛(A.sieboldii.Miq),其挥发油含量不得少于2%ml/g。现代药理学研究表明:细辛的主要有效成分是挥发油中所含的甲基丁香酚,主要毒性成分是挥发油中的黄樟醚。实验表明:北细辛和华细辛所含挥发油通常在3.0%左右。这是细辛用量限制的物质基础。据有关资料记载,除正品细辛外,我国历史上及现今仍在使用一些非正品来源的商品细辛。伪品细辛在科属上与正品细辛或同或异,但在性状、性味、功能、主治上却有区别,这就直接影响到临床剂量和疗效。某些伪品细辛药理成分与正品细辛截然不同,有效成分或毒性成分均改变,或无毒性成分,其用量在方剂中自然有大的变化,可能上百克而用者安然。许多媒体称细辛用量达多少,均未言明其科、属、种,略有不变。
另外,“细辛不过钱”的说法是有详细来源和语言环境的。古人云:“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全闭不通而死。”此处“细辛单用末”应理解为现代药剂意义上的“单散”。散剂早在《神农本草经》中就有记载,宋代更为常用。现细辛用量至数十克、上百克,均为入汤剂,明确的正品细辛单散剂量未见报道。此为古训与现代临床“矛盾”之症结。陈修园认为“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此古人不解现代药理故也。中医认为辛香之品多能理气,然小剂量细辛有镇静镇痛、镇咳解热作用,大剂量则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继而转为抑制,特别是抑制呼吸中枢,终因呼吸中枢麻痹而死亡。现代药理充分肯定了“过量气闭而死”之说,清代陈修园的说法则失之偏颇了。有数例报道称有人用铁研船磨细辛粉数十克,以手代脚,因研磨过程中吸入粉尘而出现中毒反应。由此可见细辛毒性于一斑。盲目地认为细辛用量可加大到多少是不足取的,细辛过量可出现头痛、呕吐、出汗、呼吸急促、脉数、项强、瞳孔散大、体温血压升高、牙关紧闭、角弓反张、意识不清等,出现上诉症状应停药,立即解毒。
至于为何有人用大剂量细辛不见毒性反应,甚或治愈顽疾(如名老中医赵锡武、刘沛然等都是应用细辛的大师),除善于辨证、酌情用量外,很关键的一点是剂型因素对细辛有效成分和毒性成分的影响。散剂中细辛挥发油损失极小,其有效成分、毒性成分大多存在。入汤剂以后,有药物分析实验表明:细辛中毒性成分黄樟醚在汤剂煎煮30分钟后,因挥发而仅有原药材的2%;且黄樟醚较之有效成分甲基丁香酚更易挥发。可见,汤剂中可以入煎大剂量细辛,前提条件是煎透。如对煎药过程马虎对待,则极可能使人中毒。制剂学明确指出,含挥发油类药材宜后下,免挥发油耗散。既是“后下”,剂量当然更应谨慎。临床用细辛,应视个体情况酌情使用,并应严格防范体内蓄积引起毒性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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